序號 | 更正事項 | 更正前內容 | 更正后內容 |
1 | 評分標準 3.服務水平指標 |
對浙江省級交通事業支持情況(5分) 2010年1月1日以來對浙江省級交通行政事業單位貸款每5000萬元(不足5000萬元的不計)得0.5分,最多得5分。(須提供貸款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
取消 |
2 | 評分標準3.服務水平指標 | 投標人服務水平評價(10分) 評委對投標人網點建設、安全保障措施、支付結算、對賬、分賬、業務辦理便利、服務收費等方面進行評審,基本符合要求的得基本分5分,根據投標人服務水平優劣程度酌情加分,最多加5分。 評價分“一般、較好、好”三個檔次; 各檔次的打分范圍如下: “一般”:5.1~7.0分 “較好”:7.1~9.0分 “好”: 9.1~10.0分 評標委員會根據評價檔次在各檔次打分范圍內獨立酌情打分(打分級差0.1分),評委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投標人服務水平評價得分,得分保留兩位小數。 |
投標人服務水平評價(15分) 評委對投標人網點建設、安全保障措施、支付結算、對賬、分賬、業務辦理便利、服務收費等方面進行評審,基本符合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根據投標人服務水平優劣程度酌情加分,最多加5分。 評價分“一般、較好、好”三個檔次; 各檔次的打分范圍如下: “一般”:10.1~12.0分 “較好”:12.1~14.0分 “好”: 14.1~15.0分 評標委員會根據評價檔次在各檔次打分范圍內獨立酌情打分(打分級差0.1分),評委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投標人服務水平評價得分,得分保留兩位小數。 |
3 | 投標截止時間 | 2018年12月28日9:30 | 2019年1月4日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