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發改社會〔2006〕543號
各市、縣(市、區)發改委(局)、宣傳部,省文改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的若干決定》(國發〔2005〕10號)和《中共浙江省委關于加快建設文化大省的決定》(浙委〔2005〕11號),積極鼓勵和引導非公有資本投資文化產業,規范投資,提高投資效率,有重點地培育文化主導產業和新的經濟增長點,按照《浙江省文化建設“四個一批”規劃(2006—2010年)》和文化產業促進工程要求,編制《浙江省文化產業項目投資指南》。
《浙江省文化產業項目投資指南》已經省文改領導小組審定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遵照執行。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下載】:浙江省文化產業項目投資指南.doc
浙江省文化產業項目投資指南
目 錄
前 言…………………………………………………………………6
一、印刷發行和版權服務 ……………………………………………11
1.書、報、刊印刷發行……………………………………………11
2.音像及電子出版物制作、復制、發行…………………………11
3.版權服務…………………………………………………………12
二、廣播、電視、電影服務…………………………………………13
4.廣播、電視服務…………………………………………………13
5.廣播、電視傳輸…………………………………………………14
6.電影服務…………………………………………………………14
三、動漫和網絡文化服務……………………………………………15
7.動漫文化服務……………………………………………………15
8.網絡游戲服務……………………………………………………16
9.互聯網信息服務…………………………………………………16
10.無線網絡文化服務及其他……………………………………17
四、廣告、會展和文化經紀服務……………………………………18
11.廣告服務 ………………………………………………………18
12.會展文化服務…………………………………………………18
13.文化藝術商務代理服務………………………………………19
14.文化產品出租與拍賣服務……………………………………19
五、文化休閑娛樂服務………………………………………………20
15.旅游文化服務…………………………………………………20
16.娛樂文化服務…………………………………………………21
六、文化藝術服務……………………………………………………21
17.文藝創作、文藝表演及演出場所……………………………21
18.文化保護和文化設施服務……………………………………22
19.群眾文化服務…………………………………………………22
20.文化研究與文化社團服務……………………………………23
21.設計服務及其他………………………………………………23
七、教育培訓、體育和研究咨詢服務………………………………24
22.教育培訓服務…………………………………………………24
23.體育服務………………………………………………………25
24.研究咨詢服務…………………………………………………25
八、文體產品制造……………………………………………………26
25.文體用品生產…………………………………………………26
26.文體設備生產…………………………………………………26
27.工藝美術品等相關文體產品生產……………………………27
九、文體產品銷售……………………………………………………27
28.文體用品銷售…………………………………………………27
29.文體設備銷售…………………………………………………28
30.工藝美術品等相關文體產品銷售……………………………28
十、其他………………………………………………………………29
31.俱樂部、會所等其他文化產業………………………………29
附件:
1. 關于非公有資本投資文化產業享受有關政策的說明…………30
2. 浙江省非公有資本投資文化產業指導目錄……………………34
3. 浙江省外商(含港澳)投資文化產業指導目錄………………38
前 言
一、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的若干決定》(國發〔2005〕10號)和《中共浙江省委關于加快建設文化大省的決定》(浙委〔2005〕11號),積極鼓勵和引導非公有資本投資文化產業,規范投資,提高投資效率,有重點地培育文化主導產業和新的經濟增長點,以《浙江省文化建設"四個一批"規劃(2006-2010年)》和文化產業促進工程為基礎,編制《浙江省文化產業項目投資指南》(以下簡稱"投資指南")。
二、大力發展文化產業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當前,世界經濟快速發展,文化消費日益高漲,信息產業與文化產業加快融合,文化與經濟相互滲透,文化產業已成為21世紀極具投資前景的朝陽產業之一,成為許多發達國家的支柱產業。發展文化產業是繁榮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徑,是我省建設文化大省、增強文化"軟實力"的內在要求。同時,文化產業是低消耗、低污染、高產出的知識密集型和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產業,是新時期推進我省經濟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的重要載體和戰略選擇。
三、浙江省文化產業發展面臨前所未有的戰略機遇。"十五"期末,全省人均GDP突破3000美元,消費結構面臨升級,城市化加快推進,中等收入家庭比重穩步提升,文化消費將更加興旺,文化市場將日益繁榮。文化大省建設加快推進,2003年我省被確定為全國兩個文化體制改革綜合試點省之一,文化體制改革不斷深入,文化產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保障走在全國前列。同時,我省文化資源豐富,文化產業初具規模,形成了一批優勢文化產業和產業區塊,非公有資本寬裕,民營經濟發展領先于全國,為非公有資本投資文化產業奠定了堅實基礎。
四、浙江省大力發展文化產業的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依據浙江省加快建設文化大省、增強文化"軟實力"的總體部署,緊緊抓住消費結構升級和城市化加快推進等重要機遇,繼續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積極鼓勵和引導非公有資本投資發展文化產業,不斷解放和發展文化生產力,以繁榮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推進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促進就業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
五、浙江省大力發展文化產業的主要目標。到2010年,文化產業規模和質量均有顯著提高,投資環境日益優化,政策和人才支撐體系更加健全,產業區塊不斷發展壯大,產業組織更加完善,綜合實力和競爭力繼續保持全國領先,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有較大增強,有力地推動我省文化大省建設。到2010年,文化產業增加值占全省地區生產總值的7%以上,形成網絡文化服務、動漫、影視、廣告、會展、旅游文化服務、出版發行等一批具有競爭力的重點文化產業,5個以上產值超100億元、10個以上產值超50億元的重點產業區塊,以及多種投資主體互補共贏、共同發展的多元化、規范有序的文化產業發展格局。
六、放寬市場準入,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準確區分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和經營性文化產業單位,分類管理,促進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協調發展。堅持大力發展文化產業,著力培育多元文化產業主體,促進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相統一。堅持推進國有文化單位改革,發展一批具有較強活力和競爭力的國有文化企業。堅持大力發展民營文化企業,充分發揮浙江非公有制經濟發達的優勢,營造公平競爭、開放有序的市場體系,鼓勵非公有資本創辦文化企業和參與國有文化單位改革。
七、著力創意開發,提升文化產業核心競爭力。以創意開發為核心,以現代文化科技為基礎,形成以網絡文化服務、動漫、影視、廣告、會展、旅游文化服務、出版發行為主導,相關產業聯動發展的文化產業發展體系,推進我省文化產業跨越式發展。注重文化創新,堅持內容創新與文化科技創新有機結合,加快提升文化產業層次,打造產業核心競爭力。注重以浙江豐富的自然人文資源為依托,實現文化資源向經濟資源的轉化,建立產業可持續發展機制。注重在大力發展新興文化產業的同時,積極利用創意開發和現代文化科技改造文化演藝、工藝美術品制造等傳統文化產業,促進傳統文化產業向高附加值和集約型轉變。
八、推進集聚發展,打造人才和產業高地。積極集聚文化產業相關人才和文化企業,營造文化人才良性互動交流環境,增強內容創新和文化科技創新能力。以中國美術學院、浙江大學等高校為基地,培養文化創作人才、文化經營管理人才和影視科技、網絡游戲開發等文化科技創新人才,努力造就一批文化名人,培育一批新興文化企業,打造成全國一流的文化產業培育基地。以列入文化建設"四個一批"規劃的重點產業區塊為主體,形成一大批特色明顯、優勢突出、專業人才集聚的文化產業集聚區,努力打造成全國文化產業發展高地。鼓勵文化企業集團化發展,整合文化資源,優化資源配置,完善產業組織結構。
九、走在全國前列,推動文化產業國際化。全面落實《浙江省文化建設"四個一批"規劃(2006-2010年)》,以"四個一批"文化產業項目建設為引導,激發全社會發展文化產業的積極性,擴大文化產業規模與提升產業發展質量并舉,努力走在全國前列。積極學習文化產業發展與運作的國際規則和先進經驗,適應和運用國際市場與規則發展我省文化產業。積極引進國際先進文化產業項目,豐富文化品種和群眾生活,促進就業和地方經濟發展。大力支持和推動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培育一批文化品牌,增強出口產品和服務的附加值和競爭力。深入實施"走出去"戰略,拓展對外文化交流渠道,發展一批外向型文化企業。
十、積極鼓勵和引導非公有資本投資發展文化產業。"投資指南"是吸引省內外非公有資本、外商、港澳資本和文化人才集聚浙江投資文化產業的重要文件;是規范市場準入,引導非公有資本投資,培育文化主導產業的重要依據。"投資指南"所指"市場準入",是依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鼓勵、允許、限制、禁止非公有資本投資的文化產業領域;所指"重點領域",是非公有資本可以投資的文化產業領域中,符合浙江產業發展導向的、體現產業競爭優勢的或具有公益性質的領域。重點支持發展網絡文化服務、動漫、影視、廣告、會展、旅游文化服務、文化演藝、設計服務等文化產業,同時扶持具有公益性的產業項目。
非公有資本在政策許可范圍內投資文化產業,享受《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文化體制改革試點中支持文化產業發展和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兩個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03〕105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省級國有文化單位改革試點和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試行)》(浙政辦發〔2004〕16號)的有關政策。高新技術文化企業,凡符合國家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規定的,可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列入省"四個一批"規劃的建設項目,符合省重點建設項目條件的,在建設用地方面給予優先安排,建設項目用地指標按有關規定予以解決。
本"投資指南"執行期限為頒布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省發展改革部門根據中央有關政策和文化產業市場發展等情況,適時對"投資指南"進行調整和修訂。
一、印刷發行和版權服務
1.書、報、刊印刷發行
積極發展書報刊印刷發行業,繁榮書報刊消費市場,把浙江打造成全國重要的出版物印刷發行中心。適應現代出版業發展趨勢,加快培育發展一批多元化經營的印刷發行企業集團。深化國有出版物發行單位的股份制改造,依法推進出版環節的市場化改革。促進印刷業技術升級和集聚,加快提升產業競爭力。
--市場準入:鼓勵和支持非公有資本進入書報刊分銷、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領域;允許進入出版物印刷領域;可以投資參股出版物印刷、發行,新聞出版單位的廣告、發行領域的國有文化企業,國有資本必須控股51%以上;不得投資設立和經營報刊社、出版社,不得經營報刊版面,不得從事書報刊進口業務。
--重點領域:出版策劃服務。浙版少兒類出版物等我省優勢書報刊產品以及其他政府鼓勵發展的書報刊產品的發行。跨省物流配送和連鎖經營、網上書店等新型發行方式。符合"印前數字、網絡化,印刷多色、高效化,印后多樣、自動化,器材高質、系列化"發展方向的專業化、數字化、高水平印刷服務。
2.音像及電子出版物制作、復制、發行
積極發展音像及電子出版物,增強規模優勢和競爭力,打造具有國內影響力的音像及電子出版物集散中心。優化音像及電子出版物產品結構,加快發展EVD(新一代高密度數字激光視盤系統)等我國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一代高清晰度數字音像制品及播放設備,豐富電子出版物品種和表現方法,發展電子出版物消費市場。大力推進發行企業規模化和多元化經營。
--市場準入:鼓勵和支持非公有資本進入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的制作、分銷領域;允許進入可錄類光盤生產、只讀類光盤復制領域;不得從事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成品進口業務。
--重點領域:音像及電子出版物的出版策劃和制作。EVD等我國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一代高清晰度數字音像制品及播放設備。越劇、紹劇、鼓詞等傳統戲劇曲藝的音像制品及電子出版物。學習教育類、具有社會公益性的音像及電子出版物,以及我國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計算機軟件類電子出版物。跨省物流配送和連鎖經營、電子商務等新型復制發行方式。
3.版權服務
完善我省版權保護法律制度,運用法律手段保障和促進版權產業發展;轉變政府職能,切實為版權產業發展做好服務;加強對外宣傳與合作,促進版權產業的專業化和規模化發展,加快發展一批專業版權服務中介機構和行業組織。
--市場準入:鼓勵和支持非公有資本進入版權服務領域。
--重點領域:版權服務中介機構。反盜維權服務網絡。引進優秀的書報刊、音像及電子出版物、計算機軟件以及其它版權精品。輸出體現浙江文化特色的書報刊、音像及電子出版物、計算機軟件以及其它版權精品。
二、廣播、電視、電影服務
4.廣播、電視服務
廣播電視是當前城鄉居民接觸最多的傳媒形式。積極發展高質量的廣播電視服務,推進廣播電視與信息網絡的結合,提高城鄉居民休閑質量。著力提升電視劇劇本質量,培養專業電視劇制作隊伍,應用先進文化科技提高廣播電視節目制作水準,提高產業現代化水平和節目質量。依法提高廣播電視播出環節的市場化水平,完善廣播電視產業化運作機制。
--市場準入:鼓勵和支持非公有資本進入電視劇制作發行,廣播電視技術開發運用領域;可以投資參股國有廣播電臺和電視臺的音樂、科技、體育、娛樂方面的節目制作,國有資本必須控股51%以上;可以在符合條件的賓館飯店內提供廣播電視視頻節目點播服務;不得投資設立和經營廣播電臺(站)、電視臺(站),不得經營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時段欄目,不得從事電視劇的進口業務。
--重點領域:以浙江歷史文化名人、商幫與商業文化等為背景,體現浙江文化特色的廣播電視節目。"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精品廣播電視節目,以及體現我國廣播電視制作先進水準、具有國際市場影響的精品廣播電視節目。大眾參與的休閑娛樂類廣播電視節目。電視劇拍攝場景的建設和經營,以及廣播電視技術開發和運用。教育、科技、紀實類以及其他具有公益性質的廣播電視節目。
5.廣播、電視傳輸
大力推進廣播電視接收端數字化改造,積極開發適應數字廣播、數字電視和網絡電視(IPTV)需求的技術裝備和相關軟件,努力提高廣播電視服務的播出質量、個性化和交互性,穩步推進電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通信網的三網融合。
--市場準入:非公有資本可以建設和經營有線電視接入網,參與有線電視接收端數字化改造,國有資本必須控股51%以上;可以控股從事有線電視接入網社區部分業務的企業;不得投資設立和經營廣播電視發射臺(站)、轉播臺(站)、廣播電視衛星、衛星上行站和收轉站、微波站、檢測臺(站)、有線電視傳輸骨干網。
--重點領域:開發、制造和銷售適應數字廣播、數字電視和網絡電視(IPTV)需求的技術裝備和相關軟件,以及提供系統解決方案。建設閉路電視系統。依法投資電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通信網"三網合一"工程。投資參與有線電視接收端數字化改造和有線電視接入網業務。
6.電影服務
大力發展電影服務業,以橫店影視產業實驗區等為主要基地,加快打造中國重要的電影制造銷售基地。加強電影制作發行的國際合作,開拓國際市場,擴大電影出口。鼓勵優秀電影劇本創作,提高電影制作和市場運作水準,全面發展數字電影,推進電影業的品種多元化和制作運營現代化。
--市場準入:鼓勵和支持非公有資本進入電影制作發行、電影技術開發運用、電影院和電影院線、農村電影放映領域;可以投資參股電影制作發行放映的國有文化企業,國有資本必須控股51%以上。
--重點領域:體現浙江文化特色的電影制作發行放映。具有較大市場影響的精品歷史題材電影,"貼近實際、貼近群眾、貼近生活"的精品現實題材電影,以及未來題材電影的制作發行放映。數字電影制作發行放映,數字電影技術開發運用,數字電影院線和數字電影院。電影拍攝場景的建設和經營。縣(市、區)、鄉鎮等基層電影院的建設和經營,農村電影放映。
三、動漫和網絡文化服務
7.動漫文化服務
以杭州為龍頭,集聚動漫創作人才,活躍動漫創作和市場推廣活動,推動形成成熟動漫產業鏈。以杭州高新技術開發區國家動漫產業基地和中國美術學院國家動漫教學研究基地為載體,以中國國際動漫節等動漫展會為平臺,打響浙江動漫品牌,促進動漫產品出口,把杭州建成全國動漫產業中心之一,打造集教學、研發、制作生產、銷售于一體的動漫產業強省。
--市場準入:鼓勵和支持非公有資本進入動漫領域。
--重點領域:企業自主研發、具有我國自主知識產權的動漫產品。宣揚中華文化,尤其是彰顯浙江精神,具有一定國際影響的動漫產品。動漫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FLASH等二維平面動漫技術開發運用和作品創作復制發行,三維數字動漫技術開發運用和作品創作復制發行。用動漫形象注冊的玩具、文具、服裝、鞋、食品等衍生產品的開發生產經營。動漫產品博覽會、交易會、展示會和動漫交易中介機構。
8.網絡游戲服務
以中國美術學院、浙江大學等高校以及杭州數字娛樂產業園為基地,推進網絡游戲技術開發和產品研發,促進網絡游戲業擴張規模和提高質量。增強網絡游戲的先進文化內涵,強化網絡游戲的藝術性和趣味性,鼓勵網絡游戲與其他產業更緊密融合,完善產業鏈。支持網絡游戲產品和服務出口。
--市場準入:鼓勵和支持非公有資本進入網絡游戲領域。
--重點領域:體現我國文化特色的,弘揚民族精神的,反映現代文明的網絡游戲。學習益智類,娛樂性和知識型均較強的優秀電子游戲。電子競技類網絡游戲。體現我國網絡游戲制作先進水準的,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網絡游戲。網絡游戲通用引擎等關鍵技術的開發運用。基于網絡游戲的廣告營銷、產品制造銷售、書報刊創作發行等衍生服務。 [Page]
9.互聯網信息服務
互聯網信息服務是具有巨大發展潛力的新興文化產業。強化監管,鼓勵創新,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國內外較高知名度的運營規范、網民參與活躍、監管到位的互聯網信息服務企業。強化互聯網文明禮儀,維護網絡安全,建設和諧文明網絡。鼓勵互聯網信息服務與其他產業的更緊密融合,支持開展電子商務。
--市場準入:鼓勵和支持非公有資本進入互聯網信息服務領域;不得利用互聯網開展視聽節目服務以及新聞網站等業務。
--重點領域:電子商務網站及相關技術開發運用。互聯網搜索引擎及相關技術開發運用。數字城市等空間地理信息的數字化、網絡化開發應用運營。互聯網出版發行服務。互聯網廣告信息服務。利用互聯網絡平臺從事知識整理、分類、積累的Wiki(維基)等網絡知識庫的建設經營及相關技術開發運用。網上圖書館、數據庫等知識性信息服務機構。互聯網互動交流軟件的制作發行,互動交流平臺的建設經營。
10.無線網絡文化服務及其他
大力發展依托移動通信網和互聯網,基于移動通信終端的無線網絡文化服務。把握第三代移動通信(3G)技術開發運用的機遇,挖掘相關設備生產和內容服務市場。鼓勵和支持非公有資本投資開發利用信息網絡,進行文化創新,開拓新興文化載體、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
--市場準入:鼓勵和支持非公有資本投資發展無線網絡文化服務,以及非限制或禁止的其他網絡文化服務;不得利用無線網絡開展視聽節目服務以及新聞網絡等業務。
--重點領域:以手機等移動通信設備為終端的無線互聯網網站,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手機游戲,以及手機短信、出版物、音樂、影視、搜索等文化產品和服務。無線局域網技術開發運用及相關設備生產銷售。網上博物館、科技普及等公益性網絡文化服務。其他政府鼓勵和支持的新興網絡文化服務。
四、廣告、會展和文化經紀服務
11.廣告服務
積極發展廣告服務,促進企業實施品牌戰略,增強市場競爭力。發展一批國內知名的專業廣告公司,培育一批集營銷策劃、廣告制作、咨詢于一體的綜合性廣告公司,形成一批優秀廣告產品和營銷策劃案例。鼓勵廣告公司與科研院校,國內外廣告業界間加強交流合作。
--市場準入:鼓勵和支持非公有資本進入廣告領域;可以開辦戶外、樓宇內、交通工具內、店堂等顯示屏廣告業務;可以投資參股國有新聞出版單位的廣告企業,但不能控股。
--重點領域:體現我國文化特色的,反映現代文明的,具有一定社會意義的優秀廣告。環境保護宣傳等公益類廣告。采用數字化表現方法的顯示屏廣告、FLASH廣告、三維動畫廣告等。依托互聯網、移動通信網的分眾廣告等新興廣告形態。
12.會展文化服務
構筑以杭州、寧波、溫州、義烏等為中心的會展業群體。依托行業協會、塊狀經濟、專業市場和旅游資源,強化會展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培養和引進會展專業人才,積極引進國際會展組織和中介機構,完善會展中介機構體系,推進會展業的市場化、專業化、國際化和品牌化,努力打造一批國內外知名的會展品牌,使浙江成為全國重要的會展中心之一。
--市場準入: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會展文化服務領域。
--重點領域:建設和經營高檔次、多功能的現代化會展場館。舉辦世界休閑博覽會等國際性會展活動,西湖博覽會、浙江投資貿易洽談會等綜合性會展活動,中國義烏文化產業博覽會、中國小商品博覽會、中國國際紡織品博覽會、中國國際文具禮品博覽會、浙江輕工產品博覽會、中國五金博覽會和中國皮革博覽會等專業性會展活動。其他具有較強市場影響的品牌會展和會展旅游。
13.文化藝術商務代理服務
規范發展文化藝術商務代理服務,積極宣傳產品和企業形象,增強產品和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促進文化藝術從業人員的產業化、專業化和市場化包裝運作,搭建文化藝術從業人員、文化企業同文化消費市場之間的橋梁。
--市場準入:鼓勵和支持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藝術中介領域;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商務代理服務領域。
--重點領域:以我省重點發展產業為對象的專業商務代理服務。以品牌為對象的專業商務代理服務。越劇等戲劇曲藝演藝人員、藝術家、運動員(包括電子競技運動員)以及演員、歌手、主持人等特定文化領域從業人員的經紀代理服務。
14.文化產品出租與拍賣服務
推進文化產品出租與拍賣服務業發展,增強文化產品流通,為資本與藝術收藏品市場的進一步結合創造良好環境,以實現文化產品價值,繁榮文化市場。加強拍賣典當業的行業自律和政府監管,促進拍賣典當業持續發展。
--市場準入:鼓勵和支持非公有資本進入藝術品經營領域;允許進入出版物等文化產品出租服務領域。
--重點領域:設立和經營藝術品拍賣等經營機構。藝術收藏品等價值較高文化產品的鑒定、估價和咨詢服務。藝術收藏品等價值較高文化產品的典當和抵押業務。政府鼓勵發展的書報刊、音像及電子出版物等文化產品的出租。
五、文化休閑娛樂服務
15.旅游文化服務
依托我省豐富的文化旅游資源,建設一批在國內外有影響力的精品文化旅游景區和旅游線路,努力策劃一批在國內外有影響力的文化旅游活動,加大文化旅游推介力度,提高文化旅游服務質量,積極打造浙江文化旅游品牌。同時,注重文化旅游資源保護,保障文化旅游業可持續發展。
--市場準入:鼓勵和支持非公有資本進入旅游文化服務領域。
--重點領域:組織策劃大型文化旅游活動。建設和經營文化主題公園。投資發展良渚文化、吳越文化、河姆渡文化等古文化遺跡旅游,紅色旅游等革命歷史文化旅游,普陀山、天臺山等宗教文化旅游,歷史名城名鎮、名人故居、名山名園等建筑文化旅游等。投資開發海島和沿海地區海岸線文化旅游資源,特別是舟山海洋特色博物館、風俗博物館等海洋文化設施,海上絲綢之路等海上商貿文化旅游。發展民俗風情旅游等其他文化旅游。
16.娛樂文化服務
積極倡導健康娛樂,重點發展有助于文化教育與休閑健身的休閑娛樂場所與活動。努力建設一批大型現代化娛樂設施,培育和發展一批具有較強市場影響力的大型室外娛樂活動。
--市場準入:鼓勵和支持非公有資本進入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文化娛樂領域。
--重點領域:建設經營游樂園等大型室外娛樂設施,引進或策劃組織環球嘉年華等巡回移動式游樂場和大型室外娛樂活動。經營具有較大規模、連鎖經營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建設經營休閑健身娛樂場所,特別是發展適合老年人的休閑健身娛樂活動。建設經營面向中低收入居民的娛樂場館設施。
六、文化藝術服務
17.文藝創作、文藝表演及演出場所
大力發展文化演藝業,促進演藝業多元化發展。培育發展一批國內外知名的名藝人、名劇團和現代化的名劇場,提高文藝演出水平。推進演出團體品牌化、規模化和國際化,積極發展演出中介機構,創新演藝業運營管理機制。鼓勵新劇本創作,促進傳統文藝表演開拓創新,引進和發展一批采用現代表現手法、體現時代特征的新興文藝演出劇目,活躍演出市場。
--市場準入:鼓勵和支持非公有資本進入文藝表演團體、演出場所領域;鼓勵和支持參與文藝表演團體、演出場所的國有文化單位的公司制改建,可以控股。
--重點領域:文化演藝活動策劃組織。組建經營文化演藝表演團體和演出中介機構。音樂劇、話劇、交響樂、民樂、魔術等,以及越劇、婺劇、甌劇、紹劇、甬劇、鼓詞等傳統戲劇曲藝表演,雜技、皮影戲等其他傳統文藝表演。建設經營現代化的大型文藝演出場館和基層文藝演出場館。文藝表演的化妝、服飾、燈光、道具等相關產品和服務。
18.文化保護和文化設施服務
堅持保護與開發并重,積極吸納非公有資本投資參與文物保護和文化設施建設。根據相關規劃,建設一批高質量的圖書館、博物館、檔案館、烈士陵園和紀念館,加強文物庫房和安全技防建設,以及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和開發。
--市場準入:鼓勵和支持非公有資本進入博物館和展覽館;不得進入國有文物博物館。
--重點領域:建設和經營圖書館、博物館、展覽館和紀念館。民間博物館文物的復制以及文物復制品、相關紀念品、相關書報刊和音像制品的經營,提供文物影像服務等。投資參與良渚文化遺址、跨湖橋遺址等古文化遺址的保護和開發,經營不影響文物安全的衍生文化產品和服務。
19.群眾文化服務
積極發展群眾文化服務,豐富群眾文化生活。重點發展面向基層群眾的文化活動。保護、繼承和發展一批傳統群眾文化活動節目,建設一批群眾文藝館等群眾文化活動場館,完善經營管理辦法,切實提高群眾參與積極性。
--市場準入: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群眾文化服務領域。
--重點領域:建設和經營社區、農村等基層群眾文化場館。組建經營舞獅、舞龍、踩高蹺、劃龍舟等民間表演團體。策劃組織春節、元宵、中秋等重大傳統節日的群眾文化活動,以及其它具有一定影響力、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化活動。
20.文化研究與文化社團服務
優化文化研究環境,以先進文化為導向,以市場需求為基礎,鼓勵非公有資本投資發展文化研究服務。積極發展文化社團,加強文化從業人員的自我管理,協助維護文化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推動文化從業人員的交流協作,促進文化研究。
--市場準入: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研究與文化社團服務領域。
--重點領域:浙江當代發展問題、歷史文化專題、浙江名人、歷史文獻整理等我省"文化研究工程"項目。金融證券、動漫與影視文化、網絡文化服務、美術設計、健康保健等以浙江人文社會科學優勢學科為基礎的,以浙江重點產業為服務對象的,以及市場需求較大的文化研究項目。與作家、記者、藝術家、演員、出版、歷史、考古有關的社會團體服務,以及其他亟需發展的文化研究和文化社團服務。
21.設計服務及其他
以我省打造"先進制造業基地"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為契機,大力發展工業設計、服裝設計和建筑設計等設計服務,提高設計水平,增強競爭力。鼓勵文化藝術創新,豐富文化藝術品種和數量,以豐富城鄉居民生活、提升生活品質。
--市場準入:鼓勵和支持非公有資本進入工業設計、服裝設計等設計服務領域;允許進入其他文化藝術服務領域,依法確定具體投資政策。
--重點領域:工業設計、服裝設計、建筑園林設計、動漫設計等以我省重點產業為服務對象的設計服務。體現國內先進水平的平面設計、三維設計、攝像攝影產品。工藝美術品設計等傳統文化藝術產品和服務。體現我國文化特色的,服務群眾生活的,以及填補市場空白的其它文化藝術服務。
七、教育培訓、體育和研究咨詢服務
22.教育培訓服務
積極發展教育培訓服務,促進學習型社會構建。推進繼續教育、成人教育、技能培訓領域的專業化、規模化和國際化,規范和繁榮教育培訓市場,努力提高教育培訓質量,為持續提高勞動技能和營造終生學習氛圍創造良好條件。
--市場準入:鼓勵和支持非公有資本進入藝術教育與培訓領域,以及其他與正規教育相補充的教育培訓服務領域。
--重點領域:美術、音樂、書法等藝術教育與培訓。律師、會計師、商務師等職業教育培訓。英語等外國語培訓,計算機技能培訓。有關衛生、營養保健、計劃生育等內容的社區教育與培訓。農業技能推廣和農民教育與培訓。遠程繼續教育與培訓。體育健身培訓,國民體質監測培訓等。
23.體育服務
積極發展體育服務業,促進體育強省建設。完善體育基礎設施,切實開展全民體育健身活動,大力發展競技體育,促進體育旅游等相關產業發展。加強職業競技體育隊伍建設,繁榮體育市場。培育體育中介組織,注重體育賽事的引進和策劃組織,強化與國內外體育組織的聯系和交流。
--市場準入:鼓勵和支持非公有資本進入體育服務領域。
--重點領域:體育賽事策劃組織,特別是國內外大型體育賽事和經常性體育賽事的策劃組織。組建經營體育中介機構。建設經營大型體育場館、休閑健身中心等基層體育場館、以及國民體質監測服務站。組建經營足球、籃球等競技體育俱樂部,發展武術、民間體育活動等體育項目。
24.研究咨詢服務
大力發展研究咨詢業,為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政府科學決策和城鄉居民提高生活品質提供優質服務。構建多元化的咨詢服務市場,充分發揮浙江大學、浙江工業大學等高校的研究咨詢服務能力,著力引進省外、國外知名咨詢團體和機構,積極培育發展專業咨詢公司。
--市場準入: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研究咨詢服務領域。
--重點領域:企業管理咨詢,特別是戰略管理咨詢、會計財務咨詢、企業上市發行和證券投融資咨詢。以營利為目的的行業研究咨詢服務、區域發展研究咨詢服務和政府決策咨詢服務等。個人和家庭理財咨詢、心理咨詢、營養康健咨詢等切合群眾需要的研究咨詢服務。
八、文體產品制造
25.文體用品生產
抓住北京主辦奧運會、上海承辦世博會等重要機遇,提高文體用品質量和附加值,提升產業技術水平,強化核心競爭力。進一步推進企業集聚,積極發展寧波"中國文具之都"、蒼南印刷、永嘉教學儀器、德清鋼琴、富陽體育用品、仙居工藝禮品等文體產品制造區塊,形成若干知名品牌和龍頭企業,擴大國內外市場占有率。
--市場準入: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文體用品生產領域。
--重點領域: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品牌的、體現國際先進制造水平的數碼相機等影像器材及相關配件,樂器及相關產品系列,運動球拍及服裝鞋帽、皮劃艇、山地車等運動裝備,游藝器材及娛樂用品。高品質、環保型的辦公文化用品,玩具,文具,美術用紙、筆和畫板等系列用品,電影膠片等信息化學品。
26.文體設備生產
以我省打造"先進制造業基地"為契機,大力發展文體設備生產,延伸文體產品制造產業鏈。積極提高文體設備制造業的檔次和技術含量,依托文體產品制造區塊,推進文體設備生產,優化文體產品制造區塊的產業結構,提升綜合競爭力。
--市場準入: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文體設備生產領域。
--重點領域:適應信息家電發展導向的數字電視等數字化家用視聽設備。體現國際先進制造水平的柔性版印刷關鍵設備等印刷專用設備,電影機械,數字化廣播電視設備,辦公用機械,體育健身設備。工藝美術品制造專用設備。
27.工藝美術品等相關文體產品生產
積極發展工藝美術品生產。依托中國美術學院、西泠印社等名校和名社加強美術教育培訓,以老帶新培育新工藝美術設計人員,繼承和發展傳統工藝美術,努力打造一批在國內外有重要影響的工藝美術品品牌。
--市場準入:鼓勵和支持非公有資本進入工藝美術品生產領域;允許進入其他相關文體產品生產領域。
--重點領域:湖州湖筆、青田石雕、東陽木雕、臺州玻雕、象山竹根雕、浦江書畫、龍泉青瓷寶劍等具有浙江文化特色的工藝美術品。體現我國文化特色或市場需求較大的其他相關文體產品。
九、文體產品銷售
28.文體用品銷售
加強專業市場建設和管理,完善市場服務,探索發展郵購、電子商務等銷售模式,構建多元化流通格局。做大做強義烏文體專業市場、杭州和溫州文體用品專業市場等區域性專業市場,努力打造全國文體用品集散中心,努力擴大外貿出口。
--市場準入: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文體用品銷售領域。
--重點領域: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體現國際先進制造水平的、以及其他政府鼓勵發展的文體用品的批發和零售。文體用品的出口。建設經營文體用品銷售專業市場,舉辦展覽會等大型文體用品營銷推廣活動。
29.文體設備銷售
以數字化、環保型設備為重點,依托長三角市場,發展連鎖專賣和電子商務等新型業態,構建多元化流通格局。形成若干家具有國內外影響的文體設備經銷商,加強與國內外知名制造商的聯系,積極承接知名品牌文體設備的銷售。
--市場準入: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文體設備銷售領域。
--重點領域:政府鼓勵發展的文體設備的批發和零售。文體設備的出口。建設經營文體設備連鎖專賣店和專業市場,舉辦展覽會等大型文體設備營銷推廣活動。
30.工藝美術品等相關文體產品銷售
培育和繁榮工藝美術品消費市場,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推進工藝美術品個性化、品牌化和產業化。大力開拓國際市場,促進工藝美術品出口。加快形成若干個工藝美術品制造銷售基地。規范發展金銀、書畫古玩等高附加值文化產品的交易。
--市場準入:鼓勵和支持非公有資本進入工藝美術品銷售領域;允許進入其他相關文體產品銷售領域。
--重點領域:湖州湖筆、青田石雕、東陽木雕、臺州玻雕、象山竹根雕、浦江書畫、龍泉青瓷寶劍等工藝美術品的批發、零售和出口。金銀系列產品的批發和零售。書畫古玩、郵票等收藏品的交易。
十、其他
31.俱樂部、會所等其他文化產業
積極發展俱樂部等文化交流載體,豐富和拓展城鄉居民社交生活。加快形成一批面向中等收入家庭的高品質文化休閑、體育健身俱樂部。同時,依法發展其他新興文化產業。
--市場準入: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其他非限制或禁止的文化產業領域,具體參照行業管理法規。
--重點領域:康體健身俱樂部,具有學習教育性質的俱樂部。企業會所,私人會所,以及提供文化服務的行業協會等行業中介組織。其他體現產業發展方向的,具有公益性質的,或投資風險較大的新興文化產業領域。
附件:1. 關于非公有資本投資文化產業享受有關政策的說明
2. 浙江省非公有資本投資文化產業指導目錄
3. 浙江省外商(含港澳)投資文化產業指導目錄
附件1
關于非公有資本投資文化產業享受有關政策的說明
為積極鼓勵和引導非公有資本投資發展文化產業,根據中辦發〔2005〕20號、國辦發〔2003〕105號、國辦發〔2006〕32號、財稅〔2005〕2號和浙政辦發〔2004〕16號等文件精神,非公有資本在政策許可范圍內投資我省文化產業,與國有文化企業享受同等待遇。
一、關于財政稅收
1. 省財政每年從文化發展資金中安排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并制定相應使用和管理辦法,采取貼息、補助等方式,支持文化產業發展。重點支持非公有資本投資網絡文化服務、動漫、影視、廣告、會展、旅游文化服務、文化演藝、設計服務及藝術品經營、印刷發行、文體用品設備制造,以及具有一定公益性質的,或投資風險較大的文化產業項目,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項目。
2. 對網絡文化服務、動漫、影視、廣告、會展、旅游文化服務、文化演藝、設計服務及藝術品經營、發行印刷、文體用品設備制造等政府鼓勵的新辦文化企業,給予免征3年企業所得稅照顧。新辦文化企業,是指2004年1月1日以后登記注冊,從無到有設立的文化企業。原有文化企業分立、改組、轉產、合并、更名等形成的文化企業,都不能視為新辦文化企業。
3. 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涉及營業稅應稅勞務的(除廣告業、娛樂業外),暫減按3%的稅率征收營業稅。對試點報業、出版、發行、廣播、電視、電影等文化集團,符合規定的可給予合并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4. 文化產品出口可按照國家現行稅法規定享受出口退(免)稅政策,文化勞務出口境外收入不征營業稅,免征企業所得稅;為生產重點文化產品而引進先進技術或進口所需要的自用設備及配套件、備件等,按現行稅法規定,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出口動漫等文化產品可按有關規定適當予以補助和獎勵。
5. 文化企業繳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經營用土地和房產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對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承擔國家指定任務而造成虧損的從事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文化藝術的企事業單位,經批準,免征經營用土地和房產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Page]
6. 鼓勵興辦高新技術文化產業,鼓勵、引導非公有資本投資于高新技術文化產業。從事數字廣播電視、數據庫、電子出版、網絡文化服務等研發、生產、傳播的文化單位,凡符合國家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規定的,可享受相應稅收優惠政策。
7. 對經國務院批準成立的電影制片廠銷售的電影拷貝收入免征增值稅;對電影發行企業向電影放映單位收取的電影發行收入免征營業稅。
二、關于投資和融資
8. 對非公有資本依法投資興辦文化企業的,減少行政審批環節,簡化審批手續,不得收取政策規定之外的任何附加費用。
9. 非公有資本投資的文化企業,以及投資主體多元化的文化企業,符合條件的可依法申請上市。
10. 對列入省"四個一批"規劃的建設項目,符合省重點建設項目條件的,在建設用地方面給予優先安排,建設項目用地指標按有關規定予以解決。
三、關于資產處置
11. 出版、發行單位對庫存出版物的呆滯損失實行分年核價、提取提成差價的辦法。年度商品盤虧數額,在規定范圍內的,允許自行轉賬。
四、關于工商管理等
12. 非公有資本投資成立文化企業,須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注冊。設立注冊資本在50萬元以下的有限責任公司,允許其注冊資本在三年內分期注入,首期不低于所需注冊資本的二分之一。
13. 允許投資人以商標、品牌、技術、科研成果等無形資產評估作價出資組建文化企業,作價入股占注冊資本的比例不超過40%。
14. 非公有資本投資文化產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需按《浙江省非公有資本投資文化產業指導目錄》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列示的方式向發展改革部門申請備案或核準;特殊行業管理參考目錄中"特殊行業管理"列示的內容。環境保護、土地使用、城市規劃等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辦理許可手續。
15. 有關部門對各類"走出去"活動和工程在項目審批、出入境管理等方面給予支持和保證。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打擊盜版活動,有效阻止文化產品非法流出我國。加強我對外文化企事業單位的管理,特別加強對不可再生文化產品出口的管理。
五、關于價格
16. 基礎性公共廣播電視服務的基本收視服務價格實行政府定價,廣播電視有線網絡提供的其他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由企業按照政府規定的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根據市場供求狀況制定;演出票價由市場決定。
上述政策意見適用全省范圍內的登記注冊地和主要活動地均在我省的非公有制文化企業,中方絕對控股或占主導地位的中外(含港澳)合資合作文化企業參照實施,執行期限為2004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附件2
浙江省非公有資本投資文化產業指導目錄
文化產業項目類別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 特殊行業
管 理 備 注
一、鼓勵和支持發展
圖書出版策劃、發行、印刷 備案 出版行政部門前置審批
報紙出版策劃、發行、印刷 備案 出版行政部門前置審批
期刊出版策劃、發行、印刷 備案 出版行政部門前置審批
其他紙質傳媒出版策劃、發行、印刷 備案 出版行政部門前置審批
音像制品出版策劃、制作、復制、發行 備案 出版行政部門前置審批
電子出版物出版策劃、制作、復制、發行 備案 出版行政部門前置審批
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 備案
出版物版權服務 備案
電視劇制作、發行 備案
電影制作、發行 備案
電影院線、電影院、影視拍攝場景建設等 備案 重大工程實行核準
農村電影放映 備案
廣播影視技術開發運用 備案
動漫文化服務 備案
網絡游戲服務 備案
互聯網信息服務(不含新聞網站) 備案
互聯網出版 備案 出版行政部門前置審批
無線網絡文化服務 備案
其他網絡文化服務 備案
廣告服務 備案
會議及展覽服務 備案
會展中心建設 核準
文化藝術中介服務 備案
藝術品經營 備案
旅游文化服務 備案
風景名勝區管理 核準
野生動植物保護 核準
其他游覽景區管理 核準
娛樂文化服務 備案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備案 文化行政部門前置審批
游樂園和主題公園 核準
高爾夫球場 核準
歌舞娛樂場所 備案 文化行政部門前置審批
文藝創作、表演及演出場所 備案
演出場所建設 備案 重大工程實行核準
博物館、展覽館、圖書館 備案 重大工程實行核準
工業設計、服裝設計、建筑設計等設計服務 備案
教育培訓服務 備案
體育服務 備案 重大事項實行核準
文體用品制造、銷售 備案
文體設備制造、銷售 備案
工藝美術品制造、銷售 備案
二、允許發展
有線電視接入網社區部分 備案 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審批
閉路電視網絡 備案
顯示屏廣告業務 備案 工商管理行政部門審批
在賓館飯店內提供廣播電視視頻節目點播服務 備案 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審批
商務代理服務 備案
文化產品出租 備案
紀念館、烈士陵園 備案
群眾文化服務 備案
文化研究與文化社團服務 備案
攝影擴印、盆景插花等其他文化藝術服務 備案
研究咨詢服務 備案
相關文體產品制造、銷售 備案
俱樂部、會所等 備案
其他依法非限制或禁止的文化產業項目 備案 重大工程或事項實行核準
三、限制發展
(一)建設和經營類
有線電視接入網(非社區部分) 備案 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審批 國有資本必須控股51%以上
有線電視接收端數字化改造 備案 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審批 國有資本必須控股51%以上
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 核準
(二)參與國有文化企業的股份制改造
投資參股出版物印刷發行企業 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審批 國有資本必須控股51%以上
投資參股新聞出版單位的廣告、發行 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審批 國有資本必須控股51%以上
投資參股廣播電臺和電視臺的音樂、科技、體育、娛樂節目制作 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審批 國有資本必須控股51%以上
投資參股電影制作發行放映企業 文化電影行政部門審批 國有資本必須控股51%以上
其他明文規定限制發展的文化產業項目
四、禁止發展
設立和經營通訊社
圖書出版
報紙出版
經營報刊版面
期刊出版
其他書報刊出版
書報刊產品進口業務
音像制品出版
音像制品成品進口業務
電子出版物出版
設立和經營廣播電臺(站)
設立和經營電視臺(站)
設立和經營廣播電視發射臺(站)
經營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時段欄目
影視片進口業務
設立和經營轉播臺(站)
設立和經營廣播電視衛星
設立和經營衛星上行站和收轉站
設立和經營微波站
設立和經營監測臺(站)
設立和經營有線電視傳輸骨干網
設立和經營新聞網站
開展網絡視聽節目服務
進入國有文物博物館
其他明文規定禁止發展的文化產業項目
附件3
浙江省外商(含港澳)投資文化產業指導目錄
文化產業項目類別 特殊行業管理 投資方式 備 注
一、允許發展
(一)外商和港澳投資
設立包裝裝潢印刷企業 前置性審批/審批或備案 獨資、合資、合作
設立書報刊分銷企業 審核/前置性審批/審批 獨資、合資、合作
設立可錄類光盤生產企業 審核/前置性審批/審批 獨資、合資、合作
設立藝術品經營企業 審批 獨資、合資、合作
設立出版物印刷企業 前置性審批/審批或備案 合資、合作 中方控股51%以上或占主導地位
設立只讀類光盤復制企業 審核/前置性審批/審批 合資、合作 中方控股51%以上或占主導地位
設立和經營演出場所 審核/審批/備案 合資、合作 中方控股51%以上或占主導地位(不含港澳)
設立和經營演出經紀機構 審核/審批/備案 合資、合作 中方控股51%以上或占主導地位(不含港澳)
設立和經營電影院 審核/審批/備案 合資、合作 中方控股51%以上或占主導地位
設立和經營電影技術企業 備案 合資、合作 中方控股51%以上或占主導地位
設立音像制品分銷企業(不含電影) 審核/前置性審批/審批 合作 中方占主導地位(不含港澳)
參與國有書報刊、音像制品發行企業股份制改造 審批 合資、合作 中方控股51%以上或占主導地位
攝制電影、電視劇、動畫片 審批 合作
其他依法允許外商投資發展的文化產業領域
(二)港澳投資
設立和經營演出場所 審核/審批/備案 獨資、合資、合作
設立和經營演藝經紀公司分支機構 審核/審批/備案 獨資、合資、合作
設立和經營演出經紀機構 審核/審批/備案 合資、合作
設立音像制品分銷企業 審核/前置性審批/審批 合資、合作 不超過70%股權或70%權益
新建、改建電影院 審核/審批/備案 獨資
設立影片發行公司 審核/審批/備案 獨資 限發行國產影片
設立互聯網文化經營機構和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審核/前置性審批/審批 合資、合作 內地控股
其他依法允許港澳資本投資的文化產業領域
備注:申請設立外商(含港澳)獨資和合資、合作企業,投資方須具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資金、專業人員和經營場所,連續三年內沒有違法違規和其他不良記錄。"特殊行業管理"項列示的"/"表示外商(含港澳)申請設立文化經營機構逐步報批的次序,具體咨詢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二、禁止發展
設立和經營新聞機構
設立和經營廣播電臺(站)、電視臺(站)
設立和經營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
設立和經營廣播電視節目制作及播放公司
設立和經營電影制作公司
設立和經營互聯網文化經營機構和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港澳除外)
設立和經營文藝表演團體
設立和經營電影進口和發行及錄像放映公司
設立和經營書報刊的出版、總發行和進口業務
投資從事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總發行和進口業務
投資利用信息網絡開展視聽節目、新聞網站和互聯網出版等業務
備注:不得通過出版物分銷、印刷、廣告、文化設施改造等經營活動,變相進入頻道、頻率、版面、編輯和出版等宣傳業務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