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省物價局關于調整交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和工程材料試驗收費標準的通知
浙交辦〔2006〕114號
各市交通局(委):
現將省物價局《關于調整交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和工程材料試驗收費標準的復函》(浙價服〔2006〕177號)轉發給你們,請各單位遵照執行,切實加強監督與自律,促進規范我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和工程材料試驗收費行為,保障交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行業的健康發展。
附件一:關于調整交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和工程材料試驗收費標準的復函
浙江省交通廳辦公室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正文]關于調整交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和工程材料試驗收費標準的復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