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結算管理,有效解決“結算難”問題,從源頭防治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優化建筑市場環境。近日,省建設廳、省發改委和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于2020年6月20日起施行。《意見》共分十六條,主要包括過程結算定義、適用范圍、結算周期、結算程序、價款支付等內容。
施工過程結算是指發承包雙方在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不改變現行工程進度款支付方式,把工程竣工結算分解到施工合同約定的形象節點之中,分段對質量合格的已完成工程進行價款結算的活動。其中,結算周期可按施工形象進度節點劃分,做到與進度款支付節點相銜接,比如房屋建筑工程可分為樁基、地下室、地上主體結構和裝飾裝修等工程;工程全部竣工后,施工單位編制提交竣工結算報告,建設單位審核后出具結算審核總報告,對已經雙方確認的過程結算文件原則上不再重復審核。
同時,為有利于推動過程結算的順利實施,《意見》鼓勵建設單位委托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實行全過程造價咨詢,強化建設單位對工程施工、工程變更、價款結算等環節的管理。對于《意見》施行前已開工的工程,鼓勵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協商一致并簽訂補充協議后推行施工過程結算。
近年來,省建設廳不斷健全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體系,大力推行合同履約評價和工程結算價款爭議行政調解,在化解結算價款糾紛和社會矛盾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此次省建設廳聯合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改革現行價款結算方式和破除制度弊端,與合同履約評價、價款爭議調解機制形成合力,真正破解“結算難”,切實維護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