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交通局(委)、各高速公路項目業主:
本屆政府期間,我省高速公路建設得到了迅速的發展。到2005年底,全省的高速公路通車里程已達1866 公里,目前我省正處于高速公路建設的高峰期。總結歷年來高速公路的建設情況,我省路面質量與部分省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其中集料供應管理不嚴、質量得不到有效控制是重要因素之一。為加強瀝青路面面層石料質量的監督、管理,切實把好瀝青路面原材料質量的源頭關,經研究,決定在《浙江省干線公路沿線瀝青路面適用石調查與研究》課題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對高速公路瀝青路面適用石料的分布、儲量、材質等進行調查與檢測,從而選定適合我省高速公路瀝青路面面層石料的單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速公路瀝青路面面層石料質量管理機構和范圍
(一)由省高速網絡工程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網絡辦)具體負責我省石料生產企業所供高速公路瀝青路面面層石料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二)管理適用范圍:全省所有高速公路瀝青路面工程施工項目。
(三)各高速公路項目業主必須在省廳選定的石料生產企業名單中選擇瀝青面層所用石料。
二、對高速公路瀝青路面面層石料質量實施監督管理的程序
(一)放開市場,主動申報,優質優選
1.省廳每半年在浙江省交通網站(
www.zjt.gov.cn)上發布公告,有意向進入浙江省高速公路瀝青路面建設石料供應市場的單位,應根據公告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主動提出申請報告(網上申請),并按規定填報相關資料,資料內容必須真實、詳細,符合要求。
2.申請報告先由省網絡辦進行預審,通過預審的石料生產企業,由省網絡辦負責委托有資格的試驗室進行質量檢測并提交相關檢測報告。經省網絡辦初審和評定,選出被考察企業名單,由省網絡辦組織專家對其工廠的料源、生產工藝、質保體系、運輸條件、售后服務、資信和履約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符合基本條件、質量穩定、管理到位的優先進入選定名單。
3.辦理時間為每年的4月和10月。
(二)為確保石料質量,對已選定的生產企業實施復查制。每兩年復查一次,先由企業在網上填報復查表,再經省網絡辦組織考核復查。辦理時間為偶數年的10月。
(三)在建高速公路施工承包人自采石料或利用工程廢方加工的,由施工企業提出申請,建設管理單位認可后報省網絡辦,再由省網絡辦組織專家進行考察與評定(寫出評審意見報省網絡辦),對符合路用要求的同意采用,否則應另擇石料。
(四)通過審查的生產企業將進入省廳選定的石料生產企業名單,由省廳采取網上公告的方式告示。
三、 申報基本條件
(一)路面面層石料生產企業申報基本條件:
1.具有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
2.具有嚴格的質量控制管理制度,生產過程質量控制體系完善,質量保證措施落實到位。
3.每個生產企業要有兩條以上的瀝青路面集料專用生產線,采用反擊篩分聯合機、二級以上吸塵裝置或水洗裝置,其日生產能力必須滿足項目施工的實際需求。
4.要有完整的試驗檢測設備,并通過計量校驗;主要試驗設備有:砂當量儀、壓力機、壓碎值測定儀、電子天平、烘箱、搖篩機、方孔篩、游標卡尺等。
5.每條生產線至少配備熟練的操作工人20名,專業技術人員2名,管理人員1名;試驗室內至少配備具有上崗資格(省級質監站發的試驗證)的試驗員2名。
6.生產廠應設置在交通運輸便利的位置。
7.石料加工現場集料堆放場地地面必須全部硬化(水泥混凝土或瀝青面層),場地布局合理、分隔清晰、排水設施完善;設有專用的石料堆放場和塊石分揀區;設置專用廢料堆放場地。
8.擁有固定的宕口,其宕口石料的性能指標必須滿足高速公路瀝青混凝土面層用料的技術規范質量要求;其當年開采量必須能滿足所供高速公路項目當年的實際需求。
9.企業要有高速公路供貨業績和良好的履約信譽。
(二)施工企業自采石料的申報基本條件:
施工企業自采石料的申報基本條件同路面面層石料生產企業申報條件的第2條至第8條。
四、 監督管理要求
瀝青路面面層石料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在省廳統一領導下,實行分工負責綜合考評制,各有關部門與單位必須按各自分工做好相應工作。
(一)省網絡辦負責對選定企業的資質、信譽、業績、履約能力進行考核,并對各項目業主石料管理工作進行考核,若發現項目業主使用選定名單以外企業生產的石料,省廳將進行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
(二)廳質監站負責對選定瀝青路面石料進行不定期質量抽檢。經質監站檢測不合格及質量低劣的生產企業要進行整改,經整改后質量仍不穩定的石料料源將停止使用。連續兩次抽檢不合格的企業,取消其瀝青面層石料供貨資格。
(三)各項目業主要配合做好石料的選定和使用過程中質量、供應能力和相關服務的考核工作。
(四)省廳監察室負責對選定單位及廳有關部門在管理工作中的行為監督,對違紀違規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制,并通報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