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租汽車駕駛人員客運資格考試有新規定
2006-03-08 來源:臺州市交通局
日前,浙江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制訂下發了《浙江省出租車駕駛人員客運資格考試大綱》,對出租車駕駛人員客運資格考試與管理進行了規范。
大綱規定:出租車駕駛人員客運資格考試分為理論考試(科目一)和服務規范基本技能考試(科目二)兩個科目。科目一采用閉卷考試,試題題型比例為:判斷題占40%,選擇題占60%;內容比例:職業道德占5%,行業相關法規占15%,服務規范占25%,計價與保險占5%,安全營運和治安防范占15%,機動車維修知識占10%,旅客急救與應急處理占10%,城市交通地理占15%。考試時間為60分鐘。科目二考試由出租車安全檢視和出租車客運服務規范兩部分組成,其中安全檢視占30%,服務規范占70%。采用2名考核員現場考核申請人對安全檢視、旅客急救、城市道路熟悉情況、計價器的正確使用等方面的基本技能。兩科目滿分均為100分,科目一90分及格,科目二80分及格。申請人必須在科目一考試合格后,方可參加科目二考試。
大綱同時規定:申請人年齡不超過60周歲、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有效的身份證明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三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證明。考試根據屬地管理原則,由市、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組織、監督和管理。